2024年7月末,刑侦大队陆续接到乌丹镇居民孙某、张某等人报案称,2018年至2020年间,均被亲友邹某一人以能给子女办理翁旗某机关单位工作之由诈取办事费,推拖几年无果,要求追究邹某实施诈骗犯罪法律责任。受案后,刑侦大队及时固定、调取、搜集证据后,依法传讯嫌疑人邹某,邹某到案后不遮不掩,对2018年至2020年间为了给患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儿筹集治疗费,虚构了与翁旗某机关单位领导有关系能做到招编安排工作入职机关,主动找到亲友孙某等6人答应为其子女办理工作,收取办事费现金累计共33万余元,收取钱款后均用于女儿邹某敏看病治疗。女儿邹某敏证实收到治疗费,但对父亲实施诈骗行为未参与不知情。
案情貌似真相大白、合乎逻辑,但案件侦办异常顺利,“事出反常必有妖”引起侦查员的高度警觉,在进一步整理、印证邹某实施系列诈骗证据链条中,不被表象所迷惑,深入探究背后原因和真相,发现邹某与女儿间转款过程中存在一虚拟身份微信号为“某魂”的人。于是侦查员以此为突破口,经缜密侦查、周密部署、开展审讯攻坚,最终使此案出现反转、水落石出。
经查,邹某敏因生活拮据,想到虚构能安排工作、骗取办事费补贴家用的事实,首先对邹某称自己认识某机关单位领导,已同意为她安排一个工作入职指标,并把自己注册的微信“某魂”推给父亲,称“某魂”系该单位领导,让父亲联系办理工作一事。邹某相信女儿但无钱为邹某敏办理工作,为了不错过此“工作入职指标”,主动找亲友介绍安排子女工作,并与“某魂”沟通,“某魂”一切应允,且“指标”不断增多,被不断索要办事好处费,直至邹某联系介绍亲友6人收取办事费33万余元。要安排工作的受害人不断催促事情进展,邹某在“某魂”领导的安排下,带着受害人或去呼市报到、或去赤峰市等地见领导等等,但都以各种理由被拒推托着,直至2021年末受害人一再催问下,邹某敏才和盘托出自己是设计一切骗局的导演。给亲友退了10万余元部分骗款后,邹家实在无力退赔,致使亲友纷纷报案要求追究法律责任。
真相被还原,女儿设计骗局让父亲充当主演,以为瞒天过海、天衣无缝;父亲在法律面前又施尔虞我诈、包庇祸端,妄想顶包揽责,均低估了法律的威严和后果的严重性。目前刑侦大队先后对邹某、邹某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邹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刑事司法诉讼程序中,等待二人的即将是法律公平的判决。